政策规定,从9月1日起,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 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 )降低为不低于 50万元人民币。
此外,在放宽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同时,有关核准登记的权限也下放到了地方。商务部官员表示,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经营权放开的时间表,中国提前履行了承诺。放宽非外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政策的出台,将对中国外经贸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